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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Q & A
            
         
         家庭類雇主常見疑問
移工入境前
Q01. 申請家庭看護資格?
                  A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- 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(巴氏量表)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- 使用長照服務之照顧類服務連續達 6 個月以上者:如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、家庭托顧達 6 個月以上之收費收據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- 失智症診斷證明書、臨床失智評估量表(CDR)1 分以上者: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,失智程度達輕度以上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- 持有特定項目及等級之身障證明申請者:包括肢體障礙、罕見疾病、呼吸器官功能喪失達重度以上,以及吞嚥功能喪失達中度以上者,可告知業務障礙類型及代碼查詢。
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2. 申請家庭看護流程?
                  A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- 確認被照顧者是否符合資格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- 家屬申請符合資格證明相關文件(依申請資格:巴氏量表需至醫院辦理、檢附長照6個月收據、檢附失智症診斷證明書、檢附身心障礙手冊)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- 至長照中心填寫求才登記(攜帶被照顧者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資格證明文件)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- 簽約及選工(攜帶被照顧者及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)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  - 面試(仲介公司業務及翻譯老師一同協助雇主面試外傭)。
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3. 什麼是雇主聘前講習?
A
                  首次聘僱移工擔任家庭看護或幫傭前,雇主須至勞動力發展署網站上課約1小時並列印完訓憑證:
                  (a)至該縣市就業服務站上課。
                  (b)勞動力發展署 → 雇主聘前專區 → 網路講習 → 手機或電腦上課,須完成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認證
                  https://fw.wda.gov.tw/employer/newIndex/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(a)至該縣市就業服務站上課。
(b)勞動力發展署 → 雇主聘前專區 → 網路講習 → 手機或電腦上課,須完成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認證 https://fw.wda.gov.tw/employer/newIndex/
Q04. 家庭看護國籍?
A
                  家庭類移工首推印尼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5. 申請家庭看護需等待多久?
A
                  申請移工至入境大約需等待約 2.5 個月,如遇印尼齋戒月(每年 3 月)須等待約 3 個月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6. 申請家庭看護可待台灣持續多久?
A
                  申請移工契約期間為期 3 年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移工入境後
Q01. 外籍移工要來了,雇主要準備什麼?
A
                  雇主需提供三餐及住宿,以「吃得飽」為原則,且寢具需由雇主準備,讓移工能安心適應新環境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2. 家中可以裝監視器嗎?
A
                  可以,但僅能裝在公共區域(門口、客廳、餐廳、走廊),不得裝在廁所或移工房內,並需事先告知移工,避免誤會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3. 雇主需要通知仲介哪些事項?
A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●移工出國返鄉 
                     ●雇主或移工變更戶籍地/居留地 
                     ●政府帳單寄件地址變更 
                     ●移工行蹤不明 
                     ●病人或移工往生 
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4. 外籍移工生病或受傷怎麼辦?
A
                  若因工作導致生病或受傷,雇主應負擔醫療費及陪同就醫;若是一般感冒等小病,由移工自行負擔,但雇主可協助告知鄰近醫療院所,讓移工能安心就醫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5. 印尼移工不吃豬肉怎麼辦?
A
                  尊重宗教信仰,不強迫移工食用豬肉,如家中餐食多為豬肉,可讓移工自煮 1~2 道餐點,雇主需提供豬肉以外的食材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6. 如果被看護者往生等原因,移工需求消失怎麼辦?
A
                  雇主應在 30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移工轉換雇主或辦理返國,若有新雇主願接手,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資料結清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7. 移工跑掉怎麼辦?
A
                  如移工連續曠職 3 天失聯,仲介會協助雇主於 3 天內向縣市勞工局、移民署專勤隊及警察機關通報,並通知勞動部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8. 移工返鄉後未回來怎麼辦?
A
                  若移工未於約定時間返國,且已逾重入境許可效期,雇主可依規定申請遞補新移工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09. 移工要如何開戶及匯款?
A
                  移工可在台灣開戶,先向銀行確認所需證件(如護照、居留證、印章等)。匯款應透過銀行或便利商店等合法管道,避免不明管道造成損失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10. 何謂就業安定費?
A
                  為保障國民工作權,雇主聘僱外籍勞工需繳納「就業安定費」,作為促進國民就業、勞工福利及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Q11. 就業安定費何時繳?逾期會如何?
A
                  帳單每年 2/5/8/11 月寄送,於當月 25 日前繳交。
逾期未繳,將寄掛號催繳,若仍未繳,將產生每日 0.3% 滯納金,上限為欠費 30%。
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逾期未繳,將寄掛號催繳,若仍未繳,將產生每日 0.3% 滯納金,上限為欠費 30%。